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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满释放后
不但不弃恶从善、改过自新
反而当天就迫不及待地重操旧业
结果家门还没进
就又被蜀黍抓去看守所吃“公粮”
2月16日晚,平川大道某单位被盗;
2月17日上午,将军大道某店手机被盗;
2月21日晚,凤凰大道某单位被盗;
2月21日晚,将军大道某单位被盗;
短短几日,连续发生多起撬盗案件。
案件发生后,兴国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现场勘查、调查走访等工作。
经进一步调查,侦查员发现因盗窃被判刑入狱的本县城岗籍男子张某宝刚刚于2月16日刑满释放;同时查明,张某宝的狱友王某忠到赣州为其“接风”,随后两人一起返回兴国。综合分析张某宝与王某忠的活动情况,侦查员确认该二人有重大作案嫌疑,于是立即组织抓捕工作。
2月24日,侦查员在广州市将嫌疑人王某忠(男,贵州省沿河县人)抓获;3月21日,正在赣州市南康区街上闲逛的张某宝(男,兴国县城岗乡人)也被抓获归案。
经审查,2017年2月16日,张某宝刑满释放,早一个月刑满释放的王某忠到赣州“迎接”张某宝回到兴国。当晚,张某宝就迫不及待地“重操旧业”,窜至兴国县平川大道某单位,攀爬落水管经窗户进入二楼办公室,盗得电脑包、公章、香烟、皮鞋等财物;2月17日9时许,张某宝又伙同王某忠在县城将军大道某厨卫店内,趁店主龚某不备,盗得店内手机一部;当日上午,两人又流窜至泰和县城作案后,再次返回兴国。
2月21日21时许,张某宝窜至县城凤凰大道某单位,攀爬落水管经窗户进入二楼办公室,盗得数码相机、笔记本电脑等财物;随后,张某宝又窜至县城将军大道某单位,强行掰开玻璃门,在一办公室内盗得黄金戒指、黄金项链、黄金耳钉等财物。
目前,涉嫌盗窃的嫌疑人张某宝、王某忠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,案件仍在深挖中。